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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在使用不義的錢財上精明(三)

在使用不義的錢財上精明(三)

聖經經節

申命記十五10:你總要給他,給他的時候心裏不可作難;因耶和華你的神必為這事的緣故,在你一切所行的並你手所辦的事上,賜福與你。

瑪拉基三10: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

職事的話

我特別鼓勵青年人,要學習把收入的一部分奉獻給主。青年人,你畢業後開始上班,應當立刻開始這樣作。你頭一次領薪水,就要把一部分奉獻給主。我能見證,我年輕的時候就是這樣實行。我頭一次賺錢的時候,雖然是個窮學生,還是保留一部分給主。也許我們當中有些人從來沒有想到這點。因此,我鼓勵眾聖徒【主的信徒】,特別是青年人,把所賺的錢奉獻一部分給主。我們若這樣作,就會學習正確的處理錢財。

忠信且持續的奉獻給主的人能見證,他們給的越多,領受的就越多。對我們基督徒來說,要豐富就要給。領受的路就是給。主自己說,『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用十足的量器,連搖帶按,上尖下流的倒在你們懷裏;因為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路六38。)在這裏我們清楚看見,給乃是領受的路。

按我研究過的統計和聽過的見證,我們給主的越多,我們能給的就越多。比方說,你若一年給百分之十,第二年你也許能給百分之二十。然後你若忠信的給得更多,下一年你也許能給得更多。這裏的點是我們給的越多,我們就越能給。有些人聽到關於忠信和給的這段話,也許會說,他們沒有足彀的信心持續的給。事實上,這不是我們信心的問題,乃是我們實行的問題,而我們的實行乃是根據主的信和主的信實。

(c) Living Stream Ministry。經文取自聖經恢復本,闡釋部份取自李常受著〝路加福音生命讀經〞,第363至364頁。美國加州安那翰市水流職事站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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