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佛——關于實踐問題
任何學問假使只有理論而不能實踐,是不中用的。佛法是注重實證的,要實證必須實
踐,因此,學佛實際上就是一個實踐問題。佛法的理論一點一滴都是實踐的結晶,而且佛法
認爲認識與實踐,理解與事修,根本就是一回事情,兩者是分不開的。以下我們就來談談實
踐的方法,但在談方法之前,必先來總結一下學佛的目的,譬如行路,必先確定方向。
(一)學佛的目的
根據上面的敘述,我們已可了解宇宙人生是生滅不停的假相,是惑、業、苦三者的連
鎖,而惑、業、苦又總不出自心的昏迷妄動。因此學佛的目的,就在于端正行爲,澄清妄
念,轉迷爲覺,明心見性,革除一切主觀上迷妄的、暫有的煩惱習氣,證悟到永恒的、不生
不滅的、以廣大法界爲範疇的客觀真理——常住真心;開發智慧,明達生死煩惱本不可得,
因而從根本上徹底解脫生死流轉和世出世間的一切苦厄,證悟到不是與苦相對的極樂;並廣
泛地做自覺覺人的工作,達到覺行究竟圓滿的境界,即所謂“佛”!
(二)幾個學佛的基本條件
學佛的人,必先養成一個“人”應有的優良品質,具備下列幾個基本條件,譬如要造摩
天高樓,必先鞏固地基。
一、要常思己過。我們平日舉止行動一定有很多缺點,應該常自檢點,發露忏悔,努力
改正,並要養廉、忠職,要慎言、擇交。勤息貪、嗔、癡、慢,戒除殺、盜、淫(邪淫)、
妄(妄語)。
二、要存心誠厚。常常悲憫、敬愛和協助衆生,因爲一切衆生同具心性,他人受諸苦惱
時,正與我受諸苦惱時的苦,無二無別,易地一想,自然油然而生大悲之心。《華嚴經》
說:“若令衆生生歡喜者,則令一切如來歡喜。”又說:“不爲自己求安樂,但願衆生得離
苦。”就是教導我們要常修慈心,護念衆生。
三、要生正信。信有生必有死;信眼前一切事物都是變化無常;信諸法推求本來無我;
信世界無盡,衆生無盡;信世間、出世間離不開因果的規律等等。更要時常涵養省察,以作
學佛的准備。
四、要發大願。學世間技藝、學術尚須發憤立志,方克有成,學佛是關系自他死生大
事,非同小可。因此必須發百千萬劫永行佛道的決心,願度無邊的衆生,願斷無盡的惱煩,
願學無量的法門,願成無上的佛道,有此大願,必有大成。
五、要務實行,就是要痛切而實在,恒久老實,堅毅勇猛,不偏執自是,不自欺欺
人。學佛的人具這五項,自然進趨有路。
(三)修心的一般法則
“佛”是覺的意思,覺悟了的人,就稱做佛。學佛就是學覺,學覺就須修心。修心與修
理物件不同,修物須仗工具,修心還仗自心。不斷以覺心對治妄心,到光明自在爲止。所以
學佛的過程,就是一個自我教育和自我改造的過程。
修心本來沒有一定的方法,譬如用藥,要看各人的病況而有不同。衆生習氣無量,因此
修心的方法,也就無量。但方法雖多大致不出于六度:一、以布施度悭貪,二、以持戒度放
逸,三、以忍辱度嗔恚,四、以精進度懈怠,五、以禅定度散亂,六、以智慧度愚癡。六度
又可約而爲三學,就是戒、定、慧三個總的法則。戒是禁戒,不造惡因,自無苦果。欲使自
心清淨,就不能做足以使心染汙的事。所以實際上一切佛法無不是戒,戒是學佛的根本。定
是正定,世人病根,在終日動亂,必須以定來對治,因此佛說一切法,無不囑咐學者努力修
定。慧是慧照,惟智慧觀照(觀時不起分別心),方能息妄,所以佛說一切法,無不以智慧
爲前導。戒如防賊,定如縛賊,慧如殺賊。而且因戒生定,因定發慧,說戒則定慧在其中,
說定則戒慧在其中,說慧則戒定在其中,所以三者是相資相成,一體圓融的,也正因爲三者
本來就是自性圓具的功能。
修心的總的法則,雖然一樣,而具體的下手方法卻各有不同,有的是直指人心,頓悟入
道,或借一句話頭,發起疑情,專精參究,逼得無路可走,無理可究,到山窮水盡,忽然妄
念脫落,親見本性,這叫禅宗;有的執持一句佛號,心心不異,念念不忘,久久能所兩忘,
證入一心不亂,這叫淨土宗;有的嚴淨毗尼,精持禁戒,舉止語默,合乎規律,自然妄心不
生,事理圓融,這叫律宗;有的精研法相,深探妄源,有相皆妄,轉識成智,這叫唯識宗。
此外,或誦經禮拜,或弘法利生,法門極多,難以盡述。不過法門雖多,目的是一,譬如醫
道雖多,愈病則一。病愈藥廢,法門也就無所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