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界 靈性的覺醒》第六章:破繭而出,重獲自由
從痛苦之身獲得解脫的起步,就是要先瞭解到你有一個痛苦之身。然後,更重要的是,在你的能力範圍內,儘量保持足夠的臨在和警覺,能夠在痛苦之身被觸動的時候,覺察到它是一群蜂擁而至的負面情緒。當痛苦之身被認出來以後,它就不能再假裝是你,經由你而活出和更新它自己了。
你有意識地臨在會打破與痛苦之身的認同。當你不再認同它的時候,痛苦之身就不會再控制你的思考,因此也無法經由餵養你的思想而繼續更新自己。在大部分的情況下,痛苦之身不會立刻因此而瓦解,但是一旦切斷了它和你思想間的聯繫,它就開始流失能量了。你的思緒就不會再被情緒的烏雲所籠罩,你當下的認知就不會被過去所扭曲。困在痛苦之身中的能量就會改變它的振動頻率而轉化成為臨在。這樣一來,痛苦之身反倒成了意識的助力。這就是為什麼,在我們這個地球上最有智慧、最為開悟的男女之中,很多人都曾經有過非常沉重的痛苦之身。
無論說什麼、做什麼,或是以何種面貌面對這個世界,你都無法隱藏心理情緒的狀態。每一個人都會散發出一個與內在狀態相應的能量場,而大多數人都能感受到,即使只是下意識地感受到別人散發的能量。這就是說,他們不知道自己感受到了,但是這種感受會相當程度地影響他們對那個人的感覺,還有回應的方式。有些人在與人初次見面,甚至還沒開口交談之前,就可以很清楚地覺知到對方的能量場。然而過了一會兒,話語就開始掌控這份關係,而一旦開口交談時,人們就會習慣性地開始扮演角色。注意力就會轉向心智的範疇,而感受對方能量場的能力就會大大地減弱了。然而,你還是會在無意識的層次感受到它。
當你知道痛苦之身會無意識地尋找更多痛苦,也就是說,會期待壞事的發生,那你就會知道,很多交通事故都是在駕駛人痛苦之身正活躍的時候發生的。當兩個痛苦之身都正活躍的駕駛人,同一時間到達一個交通路口的時候,發生交通事故的概率就會變得很高。他們兩人都無意識地想要事故發生。痛苦之身在交通事故當中扮演的角色,在所謂的“公路暴怒”(road rage)的現象中最為明顯。在那種情況下,駕駛人會因為一點小事,比如說在他前面的人開得太慢,就採取肢體暴力行為。
很多暴力行為,都是由暫時變成瘋子的“正常”人所犯下的。在全世界法院開庭的時候,你都會聽到辯護律師說:“這是完全偏離本性的行為。”而被告會說:“我不知道我怎麼了!”就我所知,還沒有辯護律師會對法官說——也許這一天不遠了——“這是限定責任能力的案例。當事人的痛苦之身被激發了,他不知道他自己在做什麼。事實上,不是他做的,是他的痛苦之身做的。”
這是否意味著:當人們被痛苦之身掌控的時候,就無法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了呢?我的答案是:他們怎麼負責?當你無意識的時候,當你不知道你在做什麼的時候,你怎麼負責?然而,從長遠的發展來看,人類是註定要進化成為有意識的本體的,而不進化的人就會因他們的無意識而受苦,因為他們與宇宙進化的脈動不一致。
不過,這種說法也只是相對地真實而已。從一個更高的角度來看,你是無法與宇宙的進化不一致的。即使人類的無意識和它所產生的痛苦,也都是那個進化的一部分。當你不能夠忍受痛苦的無盡迴圈時,你就會開始覺醒。所以痛苦之身也是更遠大計畫必要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