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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言情] 相約在書店

相約在書店

講到一一這家書店,相信這幾個國家無人不曉。這家店首創通宵營業,是很多書迷的聚腳地;近年由太子爺接手後,還開拓了網上書店的平台,進一步擴大事業的版圖。

一一每家分店都很大,裏面有餐廳、很多自成一角的座位和多用途活動室,舒適的環境不但吸引到書迷,還有不同類別的文化界人士。

一一的書類相當廣泛,最難得的是很罕有和外國版本的書都找得到,對各界人士幫助很大。

因此人們提到這家書店,評價都十分正面。聽說太子爺是個俊男,很有生意頭腦,也很有文學修養;不過為人相當低調,甚少公開露臉,最顯得活躍的就是打理一一和寫書評。

我年紀很少便認識這家書店,長大後更是常客。常常約朋友看書看通宵;也常來找寫作的資料。

我是個作家,有一點點名氣啦,出過幾本小說。一一這位太子爺也給過不錯的評價。

我和我的作家朋友,以及自身的朋友常常都會幻想太子爺的模樣,一定是個翩翩君子;如果有機會跟他邂逅也一定浪漫極了!我和朋友們都會一邊幻想一邊流口水。我和她們聚在一一不是看書、喝茶、吃蛋糕,就是在做這白日夢。

我們都覺得太子爺就是總店這邊的店長。他溫文爾雅、高大又俊俏、笑容滿臉,鼻樑上那副金絲眼鏡讓他的書卷味滲出來,而且他對客人很體貼,好幾次我睡著了都替我蓋上毛毯。

他當然否認,但我們覺得他無理由不是,不然怎可以常給我們打折扣和免費餐飲?

「真的不是我…」他每次都為難地笑,模樣超可愛!

有一天我在找攝影的書籍,有個高大的男人擋在櫃前很久。

一一唯一的缺點就是什麼人都有,一天到晚都很多人。無論哪家分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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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約在書店 (2)

麥可擺出勝利的笑容踱過來:「怎樣?現在是我要走還是妳要走?」

這情況真叫我難堪…我唯有氣憤地離開:「哼!」有什麼了不起!一一由這種人經營,我以後都不再來了!

結果我兩個月都沒踏足過一一。

在一次出版社的酒會上,我的編輯介紹了麥可給我認識:「是妳最喜歡的書店的老闆啊。」

抱歉,現在是最討厭的書店了。

麥可向我若無其事地笑,我則一點兒也不想看到他。

「大家都說萊絲莉是個美女作家,我看她的臉蛋跟脾氣一樣,是個土製炸彈啦。」他哈哈地笑著走開。

如果我真個炸彈,第一個便想炸死他!叫他以後都講不了話!

「這個人的嘴巴像溝渠那麼髒!」我幾乎叫了出來。

我捏著編輯的脖子:「你怎麼把這個人帶到我面前來!」

他快被我捏到斷氣:「妳不是一直說想認識一一的太子爺嗎?」

我罵他早知道麥可這麼壞也不告訴我。

「麥可的脾氣有點特別,卻是出版界舉足輕重的人物。」編輯說:「而且他未算是『壞人』啦。」
這還不算壞嗎?

後來麥可評我接下來的作品不好看:「資料搜集做得不夠。」

我氣得要死!他根本心存偏見!公報私仇!但他也沒完全說錯,我沒去一一,找資料找得很慢,也不足夠。

我的新書在排行榜上不太理想,編輯叫我注意點,這讓我頗洩氣。有沒有另一家像一一的書店?

答案當然是沒有。現在我找資料要跑好幾家書店和舊書場,又累又花時間。一個下大雨的日子我提著幾十斤書在一一總店門外等巴士回家,沒帶傘的我被一輛大貨車濺起的污水潑得更濕,禍不單行。

最糟糕的是,被店內的麥可見到事發經過。

他出來看:「萊絲莉,怎麼搞得如此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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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約在書店 (3)

他一點都不怕,擺氣姿態準備吵架般。

我仍在想用什麼話回他,還未想到便打了個大噴嚏,流出兩行鼻涕。

糗死了,我趕快拿紙巾擦掉。

他又開口了:「看妳,剛才還在東磨西磨,現在感冒了。」拿出我的書來看:「怎麼不跟我訂?上網按幾個鍵就行了,還有送貨服務,省得自己這麼去搬。」

「金額不夠不會送啦。」我說他不熟悉自己的服務;他反說我一定很久沒逛一一的網站:「現在一本也送,有些書還有電子版本,連放書的位置也省掉。」問我有沒有開戶口,沒有的話現在替我開。

我磨蹭著:「我不開…不再光顧一一了…」

他坐直了身子,罵我任性:「妳不喜歡我是不是?但就算妳不喜歡我,也改變不了妳需要一一,而一一是由我經營的事實。知不知道自己的新書排名不理想?」

我嘟起嘴巴不看他,他偏要說起令我不開心的事。

他說從未見過像我這麼任性的人,我則回他從未見過像他這麼討厭的人。

「可可喝完沒有?」他站了起來去提我的書:「討厭的人送妳回家了。」

他帶我去停車場取車,叫我坐上助手席,問我住哪。

我答後他又問:「一個人住?」

我罵他多管閒事。他搖頭嘆氣。

開車了,雨下得比剛才大,幸好有人送我回家—如果不是他就更好。

我在車上睡著了,到達時他叫醒我:「我替妳把書拿上去。」

我覺得有點頭暈,承他貴言,我真的感冒了。

我在電梯大堂摔了一下,他伸手扶我:「妳沒事嗎?」

「你詛咒我感冒靈驗了。」我白他一眼:「你開心啦!」

他把我送到家門前:「妳真的沒事嗎?」

我說沒事,叫他回去。

他叫我自己小心點。

我本來以為洗個熱水澡,吃夥感冒藥再睡一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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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約在書店 (4)

編輯見我倒在沙發旁很是慌張,立即過我扶我;此時我居然見到麥可一同進來。

我問麥可怎會在這。編輯說麥可說怎樣也找不到我,問他有沒有辦法,所以一起上來開門看看。

麥可氣憤得發惡:「妳昨天遺漏下一袋書,我來還給妳啦!妳是不是病到昏掉?」

我病得很辛苦,忍不住嗚嗚地哭:「人家病成這樣還撞到頭,你就不要罵我啦!」這人就只會兇巴巴。

他的態度軟下來:「帶妳去看醫生吧。」

我一聽到「醫生」這兩個字便尖叫,生平最討厭看醫生。我說死也不去,起來回房間睡覺。

我的腳步搖搖晃晃的,又絆到了。

麥可和編輯趕過來扶我。

麥可又忍不住罵我耍性子,有病不去醫。連編輯也叫我聽話,我看起來很嚴重。

「我病死了,你身邊不就少個任性又麻煩的女人?你不是會更開心嗎?」我咳嗽著說。

他氣得發抖,扔下一句:「妳愛怎樣就怎樣!妳這臭女人!」就走了。

編輯說我講得太過分了:「麥可打來時相當緊張,說妳病了不知會不會有事,這我才上來看看。」

他會這麼關心我?少來了!他不是在咒我便是在罵我,況且我只是他其中一位顧客。

過了二十分鐘我剛睡著,編輯正開門要走的時候,麥可折了回來,還帶了個醫生:「無論如何替我治好她。」

他一手拿開我用來包著自己的棉被。

無路可退的我唯有讓醫生診治。

醫生說是有點嚴重,不過打支針很快便沒事。我很驚恐:「我不打!死也不打!最怕打針了!」我哭著求饒,但麥可只鐵青著臉吩咐醫生:「打。」

我哭著叫他們別過來,但無人聽我。注射的時候我淒厲地哭叫:「麥可我恨你!做鬼也不要放過你們!」完了之後我還在哭,麥可關上房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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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約在書店 (5)

「女兒家連飯也不會做…」他長長地嘆了口氣。

「一個人做什麼飯?當然是約朋友出去吃。」我反駁說我討厭一個人吃飯:「一一有餐飲又有書看。誰要留在家中對著四面牆?」

「妳很喜歡一一?店長說妳是熟客。」他說。

我點頭稱是,一一伴我成長,是生活的一部分,我和朋友都很喜歡它的環境,像家一樣。

「但妳現在沒再來。」他說。

「就是嘛。」我嘟長嘴巴:「想不到這麼棒的地方是由你這種混蛋經營,害我們的美夢都破滅了。大家都以為經營者會是像店長的人,溫柔體貼,善解人意。」

「真不好意思,一一一直都是我經營的。」

所以我才不想再去。

他叫我再去,說送書券給我,另加上次跟我搶那堆攝影書。

這麼慷慨?我問他為什麼。

「不想失去一個長期顧客呀。」他理所當然地說:「要培育一個新的忠實客戶用的資源比留住一個舊顧客要多五倍。」

是嗎?我不知道,不曉得做生意。

我說每次都有雪糕送的話就再去。

「妳不舒服還吃雪糕?」他瞪大眼:「到時要打針可別恨我。」

過兩天我約朋友海倫在一一吃午餐,多了很多新書。

食物水準依舊很好,一一果然是個好地方。

如果不是由一個討厭鬼經營就更好了。

一想起那個討厭鬼就出現了。他過來跟我和朋海倫打招呼。

海倫說他英俊帥氣,人也很好,問我是誰。我答他就是太子爺,說不上什麼英俊帥氣,脾氣卻差得沒話講。

海倫很意外他就是太子爺:「跟外界說得一模一樣,是個絕世好貨色!」又問我跟他是否很熟。

我才沒跟他熟!

他過來問我們食物怎麼樣,滿不滿意。我問他:「雪糕呢?」

「妳病好啦?」他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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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約在書店 (6)

他跟我一起看,問我用哪個型號的相機,喜歡拍什麼。

我答我不拍照。

「那妳買來幹什麼?」他意外。

「男朋友的…」我的手機忽然響了,要先走:「下次再看吧。」約了人可不要遲到。

這兩星期我每天都有去一一,跟一個男人見面,每次約一個小時。我們會點杯茶,不停談話,不過每次都談得不理想。

店長說我很沒精打采。

這天我早到了,麥可坐了過來,我告訴他我約了人。他剛站起來,我的約會對象出現了,跟他打了個照面。

今次還是談得不理想,我覺得自己很失敗。

我覺得還可以補救的,起來到攝影書書架前,盡辦法找資料。

但這個人過來跟我說,怎樣也不會回心轉意:「就這樣算吧。」我呆住了,他走後我忍不住在眾人面前哭起來。

店長很緊張地看著我,麥可跑了過來:「妳怎麼啦?」

「他不要我…」我泣不成聲。

麥可把我帶到經理室。由於沒其他人我哭得更兇。他一直看著我。

好一會我才問:「新的是不是比舊的好?」

他支吾以對:「新的…可能是好,但舊的…也有價值…」

「那為什麼他不要?不是那麼差吧?」我抽了一下鼻子。

麥可搔搔頭,努力想了個答案:「沒人說舊的不好,只是…只是…」一直得不出所以然。

「男人就是這麼可惡!」我跳了起來:「貪新忘舊!浪費人家的時間!」起來離開。

麥可拉住我:「我送妳回去。」

在車上我心情欠佳,失望、生氣、惘然、惆悵等混在一起,麥可也識趣,不跟我說話。

他送我到家門:「一個人可以嗎?」

我點頭。

「有需要就打給我,來一一都可以。」他第一次聲音這麼小。什麼時候那麼有同情心了?

我點頭,想睡一覺。

「睡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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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約在書店 (7)

「這是我男朋友的古董相機。」我讓他看:「他生前留給我,叫我替他找個好主人,賣個好價錢。」

我告訴他,男友生前很喜歡拍照,最寶貝這相機。我收藏了兩年也捨不得出售,也因為對相機和攝影一無所知,所以不知賣給誰和賣多少錢,要看相關的書找資料。

本來剛才那個人我覺得很適合,應該能好好照顧它,但他一再壓低價錢,我們談了兩個星期也得不到共識。最後他說後來找到一部更好的。

「要不是我家潮濕和有白蟻,我也捨不得賣掉。」我說。

「妳男朋友…不在啦?」麥可看看我。

我告訴他是腦癌。

「放在我那裏寄賣好不好?」他提議:「我有些朋友可能有興趣。我也有放攝影器材的櫃子可以替妳存放。」

我喜出望外,實在太感謝了。

過了兩天,麥可打電話叫我去一一。我在收銀處櫃台看到我那部古董相機的廣告,是幾張照片加簡潔的功能介紹。

他就是叫我來看這個吧。

「如何?」他問我。我很滿意,他把它拍得很有味道,也把特點顯示出來,這些我都做不到。

他告訴我在一一的網站也有它的廣告,即席用手提電腦開給我看。

「這樣很快會有買家了。」他說。

我由衷高興,謝謝他。

「第一次見妳笑和說謝謝。」他說:「以為妳不懂這兩件事呢。」

我說我們一見面就吵架,哪有機會?

我說請他喝茶,他點頭。當我想走出一一,他叫住我:「不是喝茶嗎?」叫人在餐廳收拾一張桌子。

我以為去別處喝。

我坐下點了茶,他卻沒坐下,忽然聽到「咔嚓」一聲,他正拿著我的古董照相機對著我。

他說:「要用它拍些照片放在廣告中,讓人知道它的實際效果。」

「一定要拍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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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約在書店 (8)

我一開門,看見麥可:「送雜誌來了。」

他還真早,才剛八時!

「什麼話?平時我已在辦公室。」他失笑:「而且這些雜誌是我一早去雜誌社拿的。」

難怪全部都是新的,封套也未拆。

我謝過他,還他錢,他說不用。

我說請他吃早餐:「等我一下,我梳洗換衣服。」

他叫我不如給他煎個蛋、烤片吐司、沖杯咖啡:「早餐隨便吃一點就行。」

我真不好意思:「家裏沒雞蛋麵包、也沒有吐司爐,我不喝咖啡,更不會煎蛋。」

他幾乎昏過去。

「跟我去買材料,我做給妳吃。」他拉著我走。我叫他慢著:「我未梳洗更衣—」

我們一起到超級市場,去買我從來都不會買的新鮮食品。這些事就交給他了,我去掃罐頭和餅乾。

我掃了一大車。他問我買這麼多幹嗎。

「發生飢荒時全靠它們了。」我說。

他不明白:「這裏不會地震和海潚…」

他這種太子爺怎麼會懂?「絕對有比地震和海潚更慘的情況。」買這些準沒錯,今次還有猛男替我搬!

回到家裏他真的在廚房做起早餐來,打雞蛋、切肉、烹煮…很熟練的樣子,待會兒他幫手洗碗就好了。

我在看他帶來的雜誌,有我想要的資料,待會兒要開始寫稿了。

他做好早餐端出來叫我吃。是西多士加火腿!

「跟餐廳的一樣好吃!」我很開心,但他叫我糾正:「是比餐廳的好吃。」

吃完我便坐回茶几前開始寫稿,他問我怎麼不把盤子收進去洗。我說很忙不想洗:「要不你洗,要不你先擱在洗滌槽中,我有空便處理掉。」集中精神工作。

他嘆了口氣,碎碎唸了句不知什麼,然後我聽到水聲,大概他洗盤子去了。我管不了這麼多,這篇稿有點趕。

我全副心思放在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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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約在書店 (9)

又不滿了。他老嫌我麻煩,其實他自己不也是個麻煩人?我找了一張外賣訂購紙給他:「這家最好吃了。」

他難以置信地看著我:「妳平時就這樣過活?」

我告訴他還會出去吃或去一一:「但我現在很忙,沒必要都不會外出,直到我寫完這份稿為止。」
我告訴他我沒空閒跟他耗下去,要吃什麼他自己選擇,總之不要煩我,害我不能完稿定會跟他拼命。

我繼續吃餅乾,一邊寫稿。

他忽然過來搶走我的餅乾:「我待會兒回來,給我開門。」可能出去吃飯。

我不介意他搶走餅乾,反正我不餓,專心工作最重要。

過了半小時他回來了,手裏拿了一袋東西,不知是什麼,可能是水果。我說早知叫他給我買個外賣回來。

他冷笑了一聲:「外賣!」轉到廚房不知搞什麼。

吵了一會便有香味傳出,他叫我過去飯廳坐著等。

他端出兩碗東西。

「是田園麵包大蒜薯仔湯!」我歡呼,能在趕稿期間吃到這種美食實在太幸運了!

「可以自己做,為什麼要吃外面的味精菜?」他不滿:「那些餅乾罐頭更不能入口!」

「趕稿嘛…就是這樣啦…」餅乾罐頭就在此時救命用。

他白了我一眼:「自己做個湯下個麵有什麼難?好好學做些菜吧。簡簡單單就行。怎能老是吃些沒營養的垃圾?」

他又生氣了。

我吃飽了,收盤子進去洗。他叫我留給他做:「免得妳說我阻礙妳趕稿。」

吃完美食,我覺得自己充滿能量,打起字來機關槍那樣快。

過了不知多久,我越來越睏,終於忍不住趴下來睡,睡著聞到蕃茄豬排飯和洋蔥湯的香味,好幸福!

做飯給我吃那個人很高眺,看背影已覺得帥死了,還說我願意的話可以一輩子都為我做飯,這個人感覺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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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約在書店 (10)

又是麥可?「又送雜誌來?」

「做早餐吃,昨天剩下一些材料。我想妳也不會煮,但不吃過幾天便會變壞,所以過來吃掉。」

我打了個大呵欠,叫他自便,我要睡了。

「妳不吃?」他問。我搖頭,告訴他我昨晚寫通宵。

「不是說趕得上進度嗎?」他問。我答有時靈感來了停不住。

「吃完再去睡,妳這樣食無定時對身體不好,熬夜更糟糕。」他勸說。

我叫他放心,我從小就是夜貓子。

他說熬夜很傷肝臟,現在還年輕,日後年紀大了就知道;還會水踵、有黑眼圈、有乾紋、脾氣暴躁…我叫他不要再說,我聽他就是。

他做了雞蛋三明治,還有蕃茄湯。

「吃飽便去睡吧。」他主動去洗盤子。

我睡了一覺好的,起來時下午二時。我的手提電腦上貼了張紙,麥可留言還有蕃茄湯,叫我把他已煮熟的麵條放回湯裏一起翻熱就可以吃,晚上他會來做飯一起吃,叫我不要吃餅乾等雜食。

我就去翻熱湯和麵,不怎麼難嘛。之後繼續工作。

七時許他來了,我開門。他一進來便問:「留給妳的湯麵吃了沒有?」

「有!」我舉手。

「有沒有吃餅乾等雜食?」

「沒有!」我又舉手。

他滿意地點頭,賞我一包巧克力,叫我很開心。

他叫我吃幾顆就算,過一會便吃飯。

我問他今晚會做什麼,他說羊肉和南瓜。我苦著臉說兩樣我都不喜歡吃…

「這些都很有益,不喜歡也要吃。」他強硬起來:「妳小時候一定很偏吃。」

我回他:「不喜歡吃還吃來幹什麼?」

「有益!」他強調:「我不會寵壞妳。」

我對這餐完全沒有期待。他叫我過去吃,我也慢吞吞的。

他把菜放到我的碟子上,催促我吃,我才不情願地放進口中。

他問我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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