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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美國防曬霜出新規 塗比不塗強

美國防曬霜出新規 塗比不塗強

近日,有報道稱美國最新研究指出,防曬霜中某些化學物質會增加患皮膚癌的危險。已經成為“日用品”的防曬霜真的如此危險嗎?北京醫院皮膚科主任葛蒙梁指出,有關防曬霜“致癌說”,前提一定是在曝曬條件下,而且所含成分超過國家相關標準,如果正常使用合格防曬產品,不存在致癌問題。

  報道引述美國最新報告稱,由於含有某些化學成分,部分防曬產品會導致人體內分泌失調,甚至還會誘發皮膚癌。

  另外一項研究也指出,一旦紫外線滲透進皮膚,和這些化學物質接觸,就可能誘發一些皮膚問題。不過,美國的個人護理產品協會對這些研究表示質疑並指出,大部分防曬產品上市前都經過長期安全測試,可以為消費者提供有效保護。

  對此,專家說,如果護膚品中含有苯酚,的確會刺激皮膚,加速皮膚老化,甚至致癌。但在我國,大部分防曬產品都經過國家的嚴格檢測,不會含有苯酚;棕櫚酸的含量也肯定是在國家標準以下。

  眾所周知,在陽光下長時間曝曬會嚴重提高患上皮膚癌的風險。因此在夏季,很多人在出門的時候都會擦上一層防曬霜,減低陽光對皮膚的刺激,並希望借此預防皮膚癌。

  美國最近進行一個研究:觀察防曬霜的各種成分在陽光底下會發生什麽變化。專家發現,防曬霜中的成分氧化鋅,在強光下會釋放出一種稱為“自由基”的有害微粒。過多的“自由基”會對人體細胞和細胞內的DNA鏈產生破壞作用,導致罹患皮膚癌的風險提高。“理論上是這樣,但這一定是在曝曬情況下才會出現這樣問題,或者是不合格產品,正常塗抹防曬霜不會出現這樣問題。”葛蒙梁說。

  葛蒙梁說:“雖然某些防曬霜會增加患皮膚癌的風險,但我建議大家繼續使用防曬霜,畢竟有防曬功效總比毫無防範要好。雖然部分不合格的防曬霜會有增加皮膚癌的危險,但是防曬霜對防曬的效果還是非常理想,可以第一時間防止紫外線的侵犯,但是女性朋友在選擇防曬霜的時候,一定要買大牌、合格的產品,同時做到合理使用。值得提醒的是過期的防曬產品一定不能再使用。”

  ■延伸閱讀

  美國防曬霜出新規

  防曬霜一直備受食品和藥物管理局的重視,這是為什麽呢?因為防曬措施針對的是我們身體最大的器官——皮膚。在過去幾年皮膚癌的發病率居高不下,不管是歐美還是國內對於防曬產品的管理相當重視。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在今年對於非處方防曬藥物出臺了新的法規,促使生產商們去改變防曬產品的包裝、商標以及廣告語。

  隨著2012年夏季的到來,在這裏對於大家選購防曬霜,尤其是在國外旅行的時候購買防曬霜,有以下幾點重要的事項需要註意:

  關註防曬系數: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禁止生產商在防曬產品商標上標註的SPF值超過50,而中國的藥監局則禁止標示SPF值超過30。為什麽這樣規定呢?因為隨著SPF值的增加,它實際的防曬效果的增量是在逐漸減少的。美國皮膚癌基金會的高級副總裁Deborah S. Sarnoff博士解釋到:“防曬系數30的防曬霜能阻擋97%的紫外線,而防曬系數50的防曬霜能阻擋的紫外線只是98%。其實真的沒必要在意增加的那1%的效果。而如果法規沒有規定這一限制,任由生產商為了競爭而無休止地增加SPF的系數,後果將不堪設想。”所以堅持使用防曬系數30到50的防曬霜,你就可以很好地保護皮膚了。

  看看包裝上的“防曬光譜”:根據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的新規定:任何標記了能同時抵擋長波和短波紫外線的防曬霜(也就是廣譜防曬)都必須通過光譜測試。這一條款適用於防曬系數為15及以上的防曬霜。事實上,沒有任何一款防曬產品能100%的阻擋所有的紫外光。所以沒有任何一家生產商可以在產品說明中標註自己的產品100%阻擋紫外線。所有的防曬產品都有它針對的某一頻率段的光譜,選擇標示有“廣譜防曬”的防曬霜,最大程度抵擋紫外線的傷害。

  查找“耐水”關鍵詞: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的新規定要求,防曬霜的說明再也不允許出現“防水”(waterproof)、“防汗”(sweat proof)字眼,也不能在說明中保證防曬功效可以超過2個小時。只有“耐水”(water resistant)這個關鍵詞才允許出現在新產品包裝說明中,而且必須註明耐水時間,有40分鐘和80分鐘兩種標註方式。所以如果你在國外購買防曬霜,一定要註意查找包裝上的“耐水”關鍵詞。Sarnoff博士向多汗和遊泳人士推薦80分鐘耐水防曬霜。對於在太陽下打鬧玩耍的小孩,噴霧形式的防曬霜非常適合,但你務必確保噴霧覆蓋整個皮膚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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