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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八成失蹤是出走 蹺家國中生陪酒裝處女

八成失蹤是出走 蹺家國中生陪酒裝處女

訪客無法瀏覽此圖片或連結,請先 註冊登入會員 更新日期:2008-08-11 記者:馮金桁、劉建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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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凰訪客無法瀏覽此圖片或連結,請先 註冊登入會員 來襲,一位王姓男童家長淚流滿面,透過電視新聞要尋找失蹤的兒子;結果,王童在新莊被找到了,但事後警方卻發現,王童根本是自己離家,並非被拐走失蹤。根據兒福聯盟最新的資料,失蹤青少年有八成是自願離家,他們不是流連網咖,就是投靠網友;有些少女乾脆到特種行業上班,自己養活自己。


失蹤青少年有八成是自願離家,他們究竟流落何處?除了找網友收容之外,警方發現,不少少女為了「自食其力」,竟淪入色情場所。台北市少年隊隊長許正道透露,最近少年隊才找回一位十四歲的失蹤少女,沒有想到她已經在林森北路六條通的二家日式卡拉OK酒店陪酒長達一個多月。

十四歲的國中少女竟然能夠在二家日式卡拉OK酒店陪酒一個多月,而且沒有被發現是未成年?情節似乎有點離譜。不過,許正道不諱言地說,現在的孩子發育都很好,大人們「看走眼」似乎也不稀奇。


偷偷吐酒姊姊有教

這位綽號「咪咪」的國中生,身高一百六十二公分,眼睛大又水汪汪的,身材姣好,「她坐檯時,穿著比基尼泳裝,胸部看起來很大,下半身又只披一件薄紗,該有的都有了,客人流口水都來不及了,哪裡還會去問她的年齡?再加上她濃妝豔抹,坐在包廂裡,燈光昏暗,根本看不出她實際的年齡。」

少年隊找到咪咪後直接問她:「妳到酒店上班,不是要喝酒嗎?妳才十四歲而已,有陪客人喝酒嗎?不怕被灌醉?」咪咪的回答也很妙,她說,「酒店的姊姊私下有教我,喝一口酒之後,慢慢地把頭往後轉,再拿起毛巾擦嘴,然後偷偷地把酒吐在毛巾上。」

「動作不要太快,不然會讓客人看出來。反正,客人來也不是真的要跟我們喝酒,他們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咪咪說話的口氣非常老練,一點都不在乎,反倒讓問她的員警不知如何接話。

咪咪告訴警方,「我本來只是想賺一點零用錢,幾千塊就可以;而且,我也是覺得好玩,才會去這樣的場所上班。」她也坦承,曾經陪客人出場,「個人一次所得是三千五百元。」警方立刻問她:「這是跟客人出場性交易的代價嗎?」她一聽「性交易」,似乎有所警覺,連忙澄清:「我只有陪客人出場,但沒有陪客人睡覺哦。」


咪咪的父母早就離婚,她是和祖父同住,屬於典型的「家庭功能不完全」,又是隔代教養,離家出走對她而言,簡直是家常便飯。少年隊接到家長報失蹤之後,立刻查訪她的同學,得知咪咪可能會在西門町一帶逗留,便著手向當地比較活躍的人士打聽咪咪的下落。


裝扮看不出未成年

許正道表示,事先知道咪咪的綽號是非常重要的關鍵。他強調,青少年混在一起,很少會直呼名字,都是使用暱稱或綽號,名字跟本人無法連接起來。這個案例如果不是已經得知咪咪的綽號,恐怕問到死也問不出她的下落。

由於完全掌握咪咪的特徵,少年隊得到的情資也很充分,陸續有人回報她的下落:在中山區的特種行業上班、跟一個未成年的人在一起、晚上八點才上班、是日式卡拉OK、不是一般酒店、在六條通或七條通……。

許正道根據這些線索,派人去現場埋伏等人。「她晚上八點上班,我們七點就去守候。但還不確定她上班的地點,我們只好鎖定那些有比較多年輕小姐進出的酒店。不過,老實說,看了半天,我們還是認不出她的樣子,因為,變裝之後真的是差太多了。」

經過幾天的埋伏,依舊認不出咪咪的模樣,沒辦法,少年隊只好再回去西門町「放話」,請大家注意咪咪的蹤影。很幸運地,沒多久,就有人通報,咪咪出現在西門町一家訪客無法瀏覽此圖片或連結,請先 註冊登入會員 院洗頭髮,少年隊火速趕往抓人。只是,跟咪咪面對面之際,員警還怕抓錯人,為了確定她的身分,再三詢問:「妳真的是咪咪嗎?」直到咪咪點頭稱是,大家才鬆了一口氣。

根據咪咪的口供,少年隊也逮到媒介咪咪去上班的中間人。這位中間人知道咪咪才十四歲而已,嚇了一大跳。他向警方表示,咪咪來應徵時,有化妝,又是拿別人的健保卡,外表比十八歲的女生還成熟,他根本沒有想到眼前的咪咪竟然是未成年。

住網友家居無定所

去年,少年隊也找回五位離家的國中女生,跟咪咪不一樣的是,她們擺明了自己未成年,在應召站的安排下,專門去扮假處女賣淫,「破處」的價錢喊到三萬元。不過,實際卻只拿到三千元,「這些小女生為了所謂的『自食其力』,竟淪為應召站賺錢的性工具,真是令人惋惜。」

許正道描述,當時,有一位住在內湖的「小芬」,已經離家好幾次,家長每次報案,少年隊也都順利尋回。最後一次,她又失蹤一個半月,家長也跑來報案,讓少年隊傷透腦筋。

小芬離家期間,還是經常用MSN跟同學聯繫,警方從她的同學那邊得到訊息,知道她一個人住在林森北路和錦州街口的大樓裡,遂天天派人去認人。因為已經找過她好幾次了,員警有信心找到她,果不其然,當小芬從大樓一走出來,雖然打扮像換了一個人,員警還是立刻認出了她。

員警一看到小芬,花枝招展,根本不像國中生。而這一個半月來,她到底靠什麼過日子,也是警方要追查的重點。經過反覆「溝通」,小芬才說出實情。

原來,一開始,她都是住在同學或是網友家,居無定處。在某個住處中,認識了一位大姊姊,大姊姊看她這樣,就告訴她,「我覺得妳這樣寄人籬下很可憐,為什麼不靠自己賺錢,讓日子過得舒服一點?」小芬反問要做什麼?大姊姊就明白說,可以介紹她去賣淫。

想了又想,小芬終於點頭說好,大姊姊介紹好幾個case給她。有了錢之後,小芬開始打扮起來,擺脫學生妹的羞澀模樣。有一天,她喝醉了,走在林森北路、錦州街時,當街就吐了一地,剛好有一個男人經過,好心地帶她回家梳洗一番,第二天,小芬特別去感謝對方,又請對方幫她找房子。

那個男人就說:「我這裡有空房間,乾脆妳搬來住好了。」小芬覺得他人不錯,就搬進去了,二人也變成男女朋友。不過,小芬並沒有讓他知道自己在從事賣淫工作。每當老闆call她、馬伕要來接她時,她就會編一套理由欺騙男朋友。

「其實,我們並不會停留在網咖太久,尤其是晚上,現在臨檢的次數很多,尤其是台北,在網咖過夜,一定會被警察臨檢。所以,我偶爾去網咖上聊天室,約一些網友去夜店玩。」


假扮處女賺三千元

就這樣,小芬在夜店認識了應召站的老闆,他慫恿小芬去賺更多的錢,就是假扮處女,每次的「初夜」都可以收三萬元。小芬一想,這樣很好賺,又是「駕輕就熟」,也就答應下來。

「每次要去飯店開房間之前,馬伕就會先帶我們去附近加油站的廁所,拿那種很細的蝴蝶針出來,在我們的手臂靜脈抽血,再把抽出來的血打在棉花上,等到要上床之前,再去廁所把棉花塞進陰道,那些嫖客看到有血就很爽,一下子就出來了。」

小芬說,這種錢真的很好賺,雖然沒有想像中拿到那麼多錢,但她要買什麼衣服、鞋子、包包,都可以買得到。

小芬被抓時,一度以為是也在賣淫的姊妹淘告密,直接就問警方,「誰誰誰也在做,你們怎麼不去抓她?」她的「坦承」,還讓警方嚇一跳。經過追問,才知道小芬和其他國中女生,還兼做三P、四P,因此認識了好幾個跟她一樣離家的女孩子。透過小芬的幫忙,少年隊才找到五個離家的少女。

另外,刑事局偵九隊主要偵辦電腦犯罪,但近年來也因擁有「數位鑑識」的能力,幫助兒福聯盟找到不少失蹤青少年。偵九隊偵查正莊明雄表示,只要失蹤對象繼續在網路上流連或是使用訪客無法瀏覽此圖片或連結,請先 註冊登入會員 ,偵九隊就像「訪客無法瀏覽此圖片或連結,請先 註冊登入會員 集團」一樣,可以把人找回來。


莊明雄說,目前失蹤青少年第一個會想到「依靠」的對象,幾乎都是網友,但網友不一定有能力提供住宿的地方,所以,他們往往以網咖為家。「在網咖一定會跟其他網友聊天,只要掌握他們的基本資料,就算用騙的方式,我們都能把他們騙回來。」


鎖定線上訪客無法瀏覽此圖片或連結,請先 註冊登入會員 尋人


之前,訪客無法瀏覽此圖片或連結,請先 註冊登入會員 市一位市議員跟十七歲的女兒「小文」吵架,小文一氣之下就離家,市議員找了很久都沒找到女兒,只好向警方報案協尋人口。這個案子也就這樣轉到偵九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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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九隊第一步的做法,就是把小文的電腦硬碟帶回去,「我們有數位鑑識的能力,只要一連結,就可以知道她曾經用過哪些軟體、帳號、ID、上過哪些訪客無法瀏覽此圖片或連結,請先 註冊登入會員 、跟誰聯絡過,一目了然。」透過這個方式,員警發現小文很喜歡玩一個叫做《線上跳舞》的遊戲,於是,就到《線上跳舞》去尋找她的下落。

其實,小文在離家的前三天,還在使用雅虎即時通、MSN,但她就是不跟家人「通話」。她在網路聊天室找到一位乾哥哥,家住在台北縣土城市,乾哥哥就叫她到土城去。原本,小文以為乾哥哥會讓她住進他家,孰料,乾哥哥有女朋友,怕引起不必要的麻煩,直接叫她去住網咖。

乾哥哥要上班,也不能陪小文,她只好整天都在網咖跟網友聊天。莊明雄則說,他們在《線上跳舞》找到她的蹤影時,先是主動跟小文搭訕,隨即問她:「上次在嘉義跟妳碰過面,現在也想跟妳見面,妳在哪裡?」準備套出小文的落腳處。

小文先是說自己只能待到晚上八點就要離去,莊明雄趕緊騙她,馬上會搭訪客無法瀏覽此圖片或連結,請先 註冊登入會員 北上,企圖穩住她,不要讓她跑掉。小文不疑有他,把自己所在地點的網咖說出來,由於她是屬於「協尋人口」,警方可以直接抓人。於是,莊明雄趕緊通知土城當地的員警,把小文帶回警察局。


手機通聯找到目標

另外,手機也是尋找失蹤青少年的一個絕佳方式。莊明雄特別提醒家長,孩子失蹤了,千萬不要把手機停話,因為,藉由比對手機的發話地點,就能夠鎖定「目標」。

他說,有一個媽媽來報案,說女兒「小華」失蹤了,她有調女兒的手機費用,發現打了一萬多元通話費,為了怕小華繼續亂打電話,她就把小華的電話給停掉了。

警方先從小華的電腦下手,發現她在失蹤的前一天,陸續跟好幾個網友暗示,「我可能一個月不用網路,因為我要去訪客無法瀏覽此圖片或連結,請先 註冊登入會員 度假。」接著,又調出她的手機通聯紀錄,發現她最後一通電話的發話地點在訪客無法瀏覽此圖片或連結,請先 註冊登入會員 ,接電話的人,是一個在澎湖某家醫院當夜班警衛的「阿才」。因此,警方相信小華一定是跑到澎湖去了。
只不過,警方找到阿才時,他卻否認小華來找他。對於小華打電話給他,他表示,「她只是打電話來跟我道別,她說她要去南部玩。之後我們就沒有再聯絡了。」

其實,小華到澎湖之後,阿才就安排她住在一間飯店裡,也叫她不要跟外界聯絡。幸好澎湖的飯店沒有很多,澎湖警方先是鎖定阿才上班地點附近的飯店,接著再一家一家去問,終於找到小華。

警方事後發現,小華的體型有點胖,她對自己的外表沒有信心,覺得自己是恐龍妹,又沒有交男朋友,整個人一直沈迷在網路的虛幻世界,只要有人稱讚她漂亮,她就願意獻身;阿才吃定她這一點,才會把她騙到澎湖,當做性發洩的對象。警方後來是以和誘罪把他移送法辦。

青少年被迫失蹤1年400件

許正道表示,目前是9年義務教育,如果國中以下的學生失蹤,學校一定要通報,99%的中輟生都可以透過協尋找到。但現在比較新的「失蹤」,多半是家長因為經濟因素,全家跑路,又怕遭追債,搬家後不肯辦遷入,小孩子遂「被迫失蹤」,這種案例,1年將近有40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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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台北市報請協尋的少女,大部分都是出自單親、隔代教養或是父母親都忙於生計、家庭機能失調的家庭。多數蹺家少女都是貪玩,一經外界誘惑,離家後有的沉迷於網咖,有的則住在朋友家,只要有人提供她們住的地方,她們往往就切斷與家裡、親友聯絡,樂不思蜀在外廝混。


許正道也提到,台北市失聯、失蹤的青少年男女,每年都有數百件,大部分都是女生,而尋獲的件數往往高於發生件數。原因是,有許多外縣市失蹤的中綴生流浪到台北,而被警方尋獲,所以,尋獲數永遠都較發生數多。


近5年訪客無法瀏覽此圖片或連結,請先 註冊登入會員 少年失蹤原因比率


年度/92年/93年/94年/95年/96年
不明/19%/6.3%/6.5%/6.6%/0%
走失/0.6%/4.2%/3.3%/0%/0%
離家/48.1%/41.3%/55.4%/63.9%/79.3%
非家人誘拐/2.5%/2.8%/1.1%/6.6%/0%
家人誘拐/16.5%/23.8%/13%/13.1%/13.8%
死亡/0%/0%/0%/0%/3.4%
意外/0%/0%/0%/0%/0%
網路離家/11.4%/21.7%/20.7%/9.8%/3.4%
安置逃離/1.3%/0%/0%/0%/0%
其他/0%/0%/0%/0%/0%

※製表/孫沛芬

※資料來源/失蹤兒童少年資料管理中心

失蹤兒童失聯地點

◎住家及其附近/935人占67.0%
◎其他/34人占2.4%
◎機構/8人占0.6%
◎教育場所/185人占13.3%
◎公共場所/192人占13.8%
◎親友處/192人占2.9%


失蹤兒童尋獲地點

◎公共場所/345件占33.8%
◎機構/47件占4.6%
◎警局/41件占4.0%
◎住家及其附近/338件占33.1%
◎其他/54件占5.3%
◎不明/5件占0.5%
◎親友處/170件占16.6%
◎打工上班處/20件占2.0%


失蹤兒童尋獲原因

◎自行回家/315人占30.9%
◎其他/25人占2.5%
◎誘拐者帶回/22人占2.1%
◎親友帶回/38人占3.7%
◎家屬尋獲/258人占25.3%
◎警察尋獲/227人占22.3%
◎民眾尋獲/103人占10.1%
※資料來源:兒童福利聯盟中部辦公室、兒童協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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