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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校務評鑑 3校4項待改善

發佈: 2011-12-23 14:59 |   來源: sina.com  |  查看: 77次

(中央社記者林思宇台北23日電)高等教育評鑑中心表示,大學校院校務評鑑今天公告評鑑結果,5個評鑑項目中,台南藝術大學、台北市立體育學院和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3校4個項目被評為有條件通過或未通過。

高教評鑑中心今天召開「100年度大學校務評鑑結果」記者會,評鑑中心董事長鄭瑞城、評鑑中心執行長江彰吉和評鑑中心評鑑業務處長王保進出席;評鑑結果同步上網公告。

100年度大學校院校務評鑑共分上、下半年2個梯次進行,總共評鑑79所大學校院。王保進說,評鑑的重點有2項,一為大學能否找出明確發展定位,在校務經營與發展各面向符合品質保證精神;二為大學是否能建立1套評估學生學習成效的完整機制,以確保學生學習成效。

在評鑑項目的設計上,這次一改過去校務評鑑從全校各主要行政單位進行功能檢視,首度改以系統化與整合性的設計,從健全校務經營與發展為出發點,5個評鑑項目為學校自我定位、校務治理與經營、教學與學習資源、績效與社會責任和持續改善與品質保證機制。

採5個評鑑項目「分別認可」的方式,總計37所受評的公私立一般大學校院中,有22校在5個評鑑項目全數「通過」,占59.5%。

1個項目被評為「有條件通過」的學校有大同大學、明道大學等10校,比率為27.0%;2個評鑑項目「有條件通過」的學校是空中大學1所;3個評鑑項目「有條件通過」有興國管理學院1校;4個評鑑項目被評為「有條件通過」或「未通過」共3校,為台南藝大、台北體院和稻江,比率為8.1%。

認可結果公布後,評鑑中心說,受評學校如有異議,則可在收到評鑑結果報告書後1個月內,向評鑑中心提出「申訴」,申訴截止日期為明年2月2日。評鑑結果為「有條件通過」的項目,受評學校應在102年3月1日起接受「追蹤評鑑」,而評鑑結果為「未通過」的項目,則應接受「再評鑑」。100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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