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台辦:台灣醫師可申請大陸醫師資格
發佈: 2009-4-30 02:32 | 來源: sina.com | 查看: 70次
(中央社記者黃季寬北京2009年4月29日電)中國大陸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發言人李維一今天在記者會表示,中國衛生部和中藥管理局公佈「台灣地區醫師獲得大陸醫師資格認定管理辦法」,台灣醫師可申請大陸醫師資格。
李維一表示,中國衛生部於去年2月27日宣佈符合一定條件的台灣醫師可以通過認定方式,獲得大陸醫師資格證書的政策,今年4月15日,中國衛生部和國家中藥管理局正式公佈施行「台灣地區醫師獲得大陸醫師資格認定管理辦法」。
辦法規定:具備申請條件的台灣醫師可以提交相關資料申請大陸醫師資格,類別為臨床、中醫、口腔。由大陸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審核合格、予以認定以後,授予職業醫師資格,並發給中國衛生部統一印製的「醫師資格證書」。
為了方便台灣醫師辦理相關手續,大陸衛生主管方面已經指定「台灣醫務管理學會」作為在台灣的唯一代理機構,負責接收台灣移交的各項申請資料,並與大陸各省衛生行政部門聯繫辦理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