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執法過當? 毒品前科犯中彈
發佈: 2011-4-18 20:16 | 來源: sina.com | 查看: 13次
新北市蘆洲警方,深夜執行巡邏勤務時,一名賴姓男子看到警察拔腿就跑,員警直覺追趕,對空鳴槍後朝男子射擊,導致男子腹部中彈送醫,但事後調查,雖然男子有毒品搶奪等前科,但當時他沒有犯案,身上也沒有攜帶不法物品,警方的用槍時機引發爭議。凌晨3:20分左右,寧靜的巷弄間傳出槍響,畫面中賴姓男子死命向前衝,後頭的員警緊追不捨,同時對著男子開槍,男子在路口處被擊中腹部倒地,槍聲也驚動左鄰右舍,男子送醫緊急開刀治療,現場路口的小吃店牆上清楚可見彈痕,大批警方鑑視人員在現場採證,試圖還原當時情況。
事後調查,賴姓男子的確有毒品和搶奪前科,但當時他並未犯案,而江姓員警畢業2年多時間,先前沒有開槍經驗,這回違反常規,從後方朝男子射擊,引發爭議。
警方深夜執行勤務,壓力和體力的負荷不是沒有,但在沒有急迫性和威脅生命安全的情況下用槍,時機確實有執法過當的瑕疵。